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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88bifa88一键登录  时间:2024-05-06 06:22:38  点击:120次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30,225,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主要是做非等速传动轴、等速驱动轴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的基本的产品为非等速传动轴和等速驱动轴,非等速传动轴又涵盖了重型、中型、轻微型和工程机械四大系列多个品种,主要使用在于商用车、工程机械(装载机、起重机)、特种车辆等;等速驱动轴主要使用在于乘用车。

  传动轴行业是汽车零部件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国内传动轴生产企业基本具备了商用车、工程机械等非等速传动轴及中低档乘用车驱动轴的开发与生产配套能力,中高档乘用车驱动轴生产技术引进消化的能力。国内传动轴的品种几乎能覆盖所有传动轴应用领域,满足了快速地发展的工程机械和汽车生产及维修服务的需要。传动轴行业的周期性主要受下游整车制造商周期性的影响,下游整车制造商的产销量直接影响到传动轴行业的产销。传动轴生产企业主要面向大型整车制造商,而面对终端零售客户的产销量较小,所以形成了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经营模式,通常传动轴生产企业的产品必须取得配套大型整车制造商的认可,并取得销售合同,才能组织生产,根据生产要组织采购;另外一部分传动轴产品通过零部件维修行业进入维修服务市场。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公司已成长为中国非等速传动轴生产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综合市场占有率多年稳居行业首位,是传动轴行业标准的制订者之一。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1、2023 年 1 月 5 日,公司拟向许昌市建安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许昌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出售上述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等资产,并与其分别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昌盛路厂区搬迁补偿协议》。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补偿总额为 13273.05 万元,公司搬 迁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附属物,以及存货、家具、机械拆装搬运和有关设施拆迁 损毁、及由此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等所有各项补偿总额为 52340.31 万元,拟获得补偿 费用总计 65613.36 万元。详情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出售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详情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3、中诚信国际在对公司主体概况、经营状况、行业发展状况等做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3 年 6 月 19 日出具了《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跟踪评级结果:中诚信国际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远东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详情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4、公司于2023 年 6 月 30 日、11 月 1 日分别收到许昌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支付的部分补偿款共计 10000 万元。详情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8、2023-070);

  5、公司于2023年7月7日披露《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远东转债转股价格将由人民币5.21元/股调整为人民币5.11 元/股。详情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6、远东转债于 2023 年 9 月 25 日按面值支付第四年利息,每 10 张远东转债(面值 1,000 元)利息为 15.00 元(含税)。详情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7、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远东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远东转债”的提前赎回权。详情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提前赎回“远东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8、远东转债赎回为全部赎回,赎回完成后,将无“远东转债”继续流通或交易,“远东转债” 因不再具备上市条件而需摘牌。自2023年11月20日起,公司发行的“远东转债”(债券代码:128075)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详情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关于远东转债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88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6.10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家。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有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相应的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努力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项目合伙人:姓名黄志刚,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越1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周永生,201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为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鑫,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企业来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本期审计费用69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经核查,大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为企业来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水平,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审计人员有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我们大家都认为聘请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利于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持续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另外的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大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赞同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与会9名董事都同意,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7号》(财会〔2023〕21号)。《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一定的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真实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经与会9名董事都同意,表决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做的变更,符合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要,增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赞同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申请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潜在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不做担保物。

  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升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实现战略布局的需要。合理使用银行融资,有利于公司获得稳定的信用评估,提高未来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发展。同时,有利于建立和巩固与银行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投资金额:拟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能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1.投资目的:为合理规划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做到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可能影响到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能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总额度。实际投资金额将依据公司资金真实的情况调整。

  3.投资方式:公司将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实物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闲置自有资金来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打理财产的产品,并按照相关委托理财专项制度的规定把控投资风险,对投资产品做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的委托理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产金额来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董事会赞同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企业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1、委托理财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以及金融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1、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稳健的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相关人员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委托理财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为了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分红情况、风险与困难等内容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全景网提供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站()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刘延生先生,总经理刘娅雪女士,财务总监李茹女士,董事会秘书刘硕先生,独立董事周晓东先生、陈红岩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为提升投资者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1日前访问,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2日,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会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1名:李庆文),缺席会议的董事0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延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年度报告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2)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华审字【2024】0011008207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89,628,337.30元(母公司),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962,833.73元,可供分配的净利润80,665,503.57元(母公司);公司2022年末累计可分配净利润1,009,094,685.23元(母公司),2022年度公司分配净利润62,426,104.70元,2023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027,334,084.10元。

  为回报股东,保障股东的投资收益,同时兼顾公司生产经营、对外投资、长远发展等对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本次以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30,225,08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分配总额73,022,508.2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6)。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08)。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要,增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